ITOXI 服務條款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明確規範由(株)ITOXI(以下簡稱「公司」)提供的所有遊戲服務及相關的網絡、網站以及
其他附屬服務(以下簡稱「服務」)的使用,並規定公司和使用者(以下簡稱「會員」)之間的權利、
義務、責任事項以及其他相關事項。
第2條(術語的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的定義如下:
1. 「會員」是指根據本條款簽訂使用合同、同意提供個人資訊、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的人。
2. 「臨時會員」是指未與外部帳戶關聯或驗證帳戶資訊,或透過訪客登錄方式使用服務的會員。
3. 「移動設備」是指能透過網路下載或安裝使用內容的機器,包括手機、智慧手機、手機資訊終端(P
DA)、平板電腦及其他能透過網路使用的機器。
4. 「帳戶資訊」是指會員的會員資訊和外部帳戶資訊、裝置資訊、別名、頭像、朋友列表等會員向公
司提供的資訊,以及遊戲使用資訊(角色資訊、道具、等級等)和使用費結算資訊的統稱。
5. 「內容」是指公司以數位方式製作的所有付費或免費的內容物(遊戲及網路服務、應用程式、遊戲
幣、遊戲道具等),供移動設備使用。
6. 「付費結算」是指為了購買或使用服務內的內容等,通過公司認可的結算企業進行結算的行為。
7. 「公開市場」是指在移動設備上安裝應用程式、進行付費結算的電子商務環境。
8. 「合作服務」是指公司通過與Kakao等其他移動平台服務公司合作提供的服務,利用合作移動平台
的加入資訊、頭像等,在移動設備上提供的個別或全部服務。
9. 「支付企業」是指提供信用卡、手機支付等可以在公開市場使用的電子支付方式的企業。
10. 「應用程式」是指為了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通過移動設備下載或安裝使用的所有程式。
11. 「遊戲服務」是公司提供的服務之一,指的是會員在移動設備上運行的遊戲及相關的服務。
① 除了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術語定義之外,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的定義將依照相關法令和各服務政策
的規定進行解釋,未明確規定的將按照一般慣例執行。
第3條 (提供公司資訊等)
公司將在遊戲服務內清楚標示以下資訊,以便會員輕鬆識別。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和條款則可通過連結頁
面供會員查閱。
1. 商號及代表人姓名
2. 營業所所在地地址(包括能處理會員投訴的地址)
3. 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4. 營業執照號
5. 郵購業申報編號(營業許可證)
6. 個人資訊處理政策
7. 服務條款
第4條 (條款的效力及變更)
1. 本公司會將這些條款的內容發佈在遊戲服務內或其相關的連接屏上,讓會員可以方便地查閱。當會
員點擊同意按鈕時,將被視為已同意這些條款。特別是在本條款的重要內容中,如中斷服務、撤回訂購、退還誤繳金、解除合同、公司免責事項等,我們將使用粗體字、色彩、符號等方式 進 行明確標記,或者通過其他易於辨識的方式呈現,以便會員更容易理解。
2. 當本公司對條款進行修改時,我們將在遊戲服務內或其相關的連接屏上公佈修訂的內容、適用日期
和修訂的原因。通常情況下,我們將在適用日的前7日公佈修改的內容,但若變更內容對會員不利或涉
及重大事項,則我們會提前至少30日進行公告,並按照第28條第1款的方式通知會員。我們將對修訂前
後的內容進行明確對比,以便會員更清楚地了解變更的內容。
3. 當本公司修改條款時,我們將在修訂條款的公告後確認會員是否同意這些修改。若會員對修訂條款
無異議,我們將視其為同意。若會員在修訂條款實施日前未明確表示拒絕,則將視其為同意修改條款。
若會員對修改條款有異議,企業或會員可以解除服務使用合同。
4. 本公司將採取措施,允許會員針對這些條款的內容與我們進行質詢和回應。
5. 本公司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有權對這些條款進行修改。我們的修改不會違反《電子商務等
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條款限制相關法律》、《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
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內容產業振興法》等相關法令的規定。
第5條 (使用合同的簽訂及適用)
1. 加入申請及使用合同的簽訂
①欲成為會員的個人(以下簡稱「加入申請者」)必須同意本條款的內容,然後向公司提出申請以使用
我們的服務。公司在確認申請內容並同意申請者的情況下,將與其簽訂使用合同。
2. 申請審核與拒絕同意
②公司一般情況下會同意加入申請人的申請。然而,對於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的使用申請,公司有權
拒絕同意:
1.在使用申請書內容中有虛假記載或未滿足使用申請條件。
2.在公司不提供服務或尚未決定是否在某個國家提供服務的情況下,透過非常規或間接方式提出使用申請。
3.以違反《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等現行法令為目的提出使用申請。
4.以妨礙社會安寧與秩序,或損害美德風尚,或妨害公司利益為目的提出使用申請。
5.欲以不正當方式使用服務時。
6.以營利為目的提出使用申請。
7.透過限制使用服務的特定移動設備、程序等進行使用申請。
8.以妨礙公司利益為目的,由與服務存在競爭關係的會員提出使用申請。
9.此外,基於其他任何理由,公司認為不適合接受使用申請時。
③公司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保留同意直至解除理由出現:
1.公司設備不足,無法支援特定移動設備,或存在技術障礙時。
2.服務或結算方式出現技術問題等技術困難。
3.根據其他對應情況判斷難以受理使用申請時。
④當會員完成條款同意程序或提供使用服務所需的資訊後,如沒有保留承諾或拒絕的事項,公司可以立即允許其使用服務。然而,若後來發現存在拒絕事項,公司可以根據本條款的規定限 制使用或解除合同。
⑤公司可能提供臨時會員功能以方便用戶。然而,使用臨時會員功能時,可能發生帳戶資訊被刪除或無
法確認記錄等問題。通過臨時會員功能使用的遊戲服務的帳戶資訊可能無法連接或轉移。對於帳戶資訊
的恢復,公司不做出保證,也不承擔賠償和損害賠償的責任。然而,若公司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原因,則不受此限制。
在以下情況下可能發生帳戶資訊問題:
1.變更移動設備時。
2.進行改造或初始化移動設備時。
3.從移動設備中刪除全部或部分應用程序等內容時。
第6條(條款外準則)
本條款中未規定的事項以及對本條款的解釋,均應遵循《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條款的
規制相關法律》、《遊戲產業振興相關法律》、《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內
容產業振興法》等相關法令或慣例。
第7條(運營政策)
① 為了適用本條款並確定必要的事項,以及在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範圍內的委任事項,可制定遊戲服務
運營政策 (以下簡稱「運營政策」)。
② 公司將運營政策的內容公佈於遊戲服務內或其連接畫面中,以方便會員獲知。
③ 在修改運營政策時,按照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執行。然而,若修改內容符合下列項目之一,則應事
先進行公告:
1.修改條款中具體規定範圍並委任的事項時。
2.修改與會員權利及義務無關的事項時。
3.運營政策的內容與條款中規定的內容無根本差異,並且修改在會員可以預見的範圍內進行時。
第8條 (個人資訊的保護與使用)
① 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致力於保護會員的個人資訊。關於個人資訊的保護和使用,公司
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個人資訊處理方針。但是,公司提供的服務以外的鏈接服務不適用於公司的
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② 根據服務的特性,會員可以公開與個人資訊無關的外號、角色照片、狀態資訊等內容,以介紹自己。
③ 除非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不會在未經會員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會
員的個人資訊。
④ 若因會員本人的原因導致個人資訊或帳戶資訊外洩,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9條 (公司的義務)
① 公司必須忠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條款和條件所規定的權利行使和義務履行。
②公司有義務建立保安系統,以保護會員安全使用的個人資訊(包括信用資訊)。同時,公司需公示並遵守個人資訊處理方針。除非在本條款及個人資訊處理方針中另有規定,公司不得向第 三方公開或提供會員的個人資訊。
③為了確保持續穩定的服務提供,公司在進行改善工作時,若設備發生故障或數據受損、損壞等情況,除非存在自然災害、緊急情況、目前技術無法解決的障礙或缺陷等不得已的理由,公司 將努力進行修理或修復。
第10條 (會員的義務)
① 會員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 在申請使用或變更會員資訊時,提供虛假資訊或使用他人資訊的行為。
2. 涉嫌通過非正常手段獲取、利用、買賣、贈與、轉讓遊戲資訊(例如ID、角色、道具、遊戲幣等)
的行為,或試圖進行此類行為。
3. 冒充公司職員或經營者,盜用他人名義發表文章或發送郵件,假冒他人或虛假聲稱與他人有關聯。
4. 盜用他人信用卡、有線/無線電話、銀行帳戶等進行內容購買,非法使用其他會員的ID和密碼。
5. 未經授權地收集、儲存、發布或傳播其他會員的個人資訊。
6. 從事或引導賭博等投機行為,傳播淫穢、低俗資訊,發送引起羞恥、厭惡或恐懼的內容,或將淫穢
網站鏈接分享,以及任何不健康地使用服務的行為。
7. 將服務用於非原始目的,例如商業活動、廣告、公關、政治活動、競選等。
8. 未經授權複製、分發、宣傳或將使用本公司服務所獲得的資訊用於商業用途,或利用已知或未知的
錯誤來使用本服務。
9. 從事欺騙他人以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或者利用公司提供的服務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行為。
10. 侵犯公司或他人的知識產權、肖像權,誹謗他人或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
11. 故意傳送、傳播或使用根據法令禁止傳送或發布的資訊、計算機程序,或意圖損害計算機軟件、硬
件、電信設備正常運行的病毒、計算機代碼、文件、程序等行為。
12. 未經公司賦予特殊權限,修改應用程序,添加、插入其他程序,進行黑客入侵、逆向設計服務器,
洩露、變更源代碼或應用程序數據,構建另外的服務器,或以任何方式變更、盜用網站的一部分,冒充
公司的行為。
13. 使用、散佈或試圖使用第11條和第12條所述的軟件、應用程序等行為。
14. 支付金錢等代價並請求他人玩遊戲的行為(例如代理培育)。
15. 其他違反相關法令、善良風俗或社會規範的行為。
② 會員有義務管理自己的帳號和移動設備,不得將其提供給他人使用。因為移動設備管理不善或同意
他人使用而導致的損失,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③ 會員需要設置和管理支付密碼等安全措施,以防範各種市場上的欺詐支付。對於由會員的疏忽導致
的任何損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④ 公司可制定有關以下事項的具體行為內容,會員應予以遵守:
1. 會員的帳號名稱、角色名稱、公會名稱以及其他在遊戲內使用的名稱。
2. 聊天內容和方式。
3. 公告板等服務的使用方法。
4. 合作服務政策等其他必要事項。
第11條 (提供服務)
① 根據第五條的規定,公司將立即向已完成使用合同的會員提供服務。然而,對於某些特定服務,公
司有權根據需要從指定日期開始提供服務。
② 在為會員提供服務時,公司可同時提供其他附加服務,其中包括本條款所規定的服務。
③ 公司可以通過區分會員等級,細分使用時間、使用次數、提供的服務範圍等方式,實行差異化的服
務使用。
第12條 (使用服務)
① 遊戲服務將根據公司的經營方針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公司將通過遊戲服務內或公告事項以適當的
方式介紹服務提供時間。若未單獨標明或公告,則以每日24小時提供為準。
② 儘管第1款的規定,公司有權在以下情況下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將提前在遊戲
應用程序的初始畫面或遊戲服務內公佈暫停的原因和期限。然而,若存在無法提前通知的不得已情況,
則公司可事後進行通知。
1. 系統定期檢查、服務器增設及更換、網絡不穩定等系統運營所需時。
2. 由於停電、服務設備故障、服務使用暴增、基幹通信運營商的設備維修或檢查等原因無法正常提供
服務時。
3. 出現戰爭、事變、天災或相應的國家緊急狀態等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時。
③ 公司為移動設備使用提供專用應用程序或網絡服務。
會員可以免費或付費下載並安裝這些應用程序,或使用網絡服務。
④ 付費內容需要支付所規定的相關費用才能使用。通過網絡下載應用程序或使用服務時,可能會產生
由移動通信公司規定的額外費用。
⑤ 通過下載安裝的應用程序或使用網絡服務旨在適應移動設備或移動通信公司的特性。然而,若移動
設備更換、號碼變更或進行海外漫遊,可能導致無法使用全部或部分遊戲服務。對於這種情況,本公司
不承擔責任。
⑥ 通過下載安裝的應用程序或使用網絡服務時,可能會進行後台操作。在此情況下,可能會產生符合
移動設備或移動通信公司特性的額外費用。對於這些相關事項,公司不承擔責任。
⑦ 雖然有第1項的規定,但若在相關法律、業界自律規則等中禁止或限制在特定時間或以特定方法提供
服務,公司可能不提供服務,對此相關事項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13條 (合作服務)
① 合作服務是一種可以與使用其他移動平台(如Kakao等)的其他會員一同使用的服務。
② 在使用合作服務前,會員必須同意提供和使用包括移動平台的個人資料在內的服務提供所需的個人
資訊。如果不同意,使用服務的可能會受到限制。
③ 公司通過合作服務可以提供多種服務。
對於已加入多個服務的會員,如果想要解除這些服務的使用,應根據各自加入的服務類別申請解除(退出會員)。
④ 合作服務是使用會員提供的服務資訊提供的。因此,當會員失去對某個合作服務的會員資格或選擇
退出時,可能導致該合作服務無法正常提供。
⑤ 當刪除已安裝的應用程序時,會員可能會失去已擁有的虛擬道具及使用資訊。
請在刪除前事先確認。
第14條 (社群服務)
① 社群服務是指公司為多數用戶提供的公告欄等服務,以自由交換意見和增進友誼為目的。
② 會員可以通過連動合作服務帳戶或其他公司提供的方法等來使用社群服務。
③ 當會員註冊使用社群服務時,會員的資訊可能會向運營團隊公開,以確保服務的順利運行。
④ 如果社群服務與合作服務聯動提供,則會員可能在失去相關合作服務的會員資格或選擇退出時無法
正常使用社群服務。
⑤ 公司為了保護會員的權益和提供健康的社群服務,
可能會將相關事項納入運營政策或另行制定政策。
會員有義務遵守這些政策。公司將通過在服務或社群服務內發布或提供相關連接來向會員公告運營政策
或其他政策的內容。
**第15條 (服務的更改和終止)**
① 公公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或技術需要進行服務的變更。
在進行變更前,公司會在服務內公佈相關變更內容。
然而,如果出現緊急變更、錯誤修正或緊急更新等不得已需要進行的情況,或者不屬於重大變更,則變
更後可事後公告。
② 在出現經營上的重大原因導致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如營業轉讓、分割、合併等導致營業終
止、遊戲提供合同到期、服務收益顯著惡化等,公司有權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在中斷前的30天內,
公司將在遊戲服務的初始畫面或相關連接畫面上公佈中斷日期、中斷原因、補償條件等,並透過第28
條第1項的方法通知會員。
③ 對於第2項中因收費結算的內容尚未使用或另行指定使用期限而產生的剩餘使用期限的內容,根據第
25條第3項的規定,進行退款。
第16條 (資訊的收集等)
① 公司可以儲存和保管會員之間的聊天內容等資訊(包括在服務中用戶之間進行的紙條、悄悄話等通
信內容),且該資訊僅由公司擁有。公司僅在會員之間的爭議調解、投訴處理或維護遊戲秩序的情況下,以及在依法授權的情況下,允許第三方查閱該資訊。
② 在公司或第三方根據第1項的規定查閱聊天等資訊時,公司應提前告知查閱的原因和範圍。然而,根
據第10條第1項的規定,對於禁止行為的調查、處理、確認或由該行為引起的損失救濟需要查閱該資訊
的情況,則可以事後告知。
③ 為了確保服務的順利運行、穩定運營和品質改善,公司可以收集和使用會員移動設備的資訊(包括
設置、規格、操作系統版本、所屬通信公司資訊等)。
④ 公司可能會要求會員提供進一步的資訊,以改進服務並介紹適用於會員的服務。會員對於此請求可
以選擇同意或拒絕。如果公司提出此請求,將通知會員可以拒絕該請求。
第17條 (廣告的提供)
① 公司有權在服務中發佈有關服務運營的廣告。此外,只有對已同意接收廣告性資訊的會員才可以接
收公司發送的電子郵件、短信服務(LMS/SMS)、推送通知(Push Notification)等廣告性資訊。在這種
情況下,會員可以隨時拒絕接收,並且如果會員拒絕接收,公司不得發送廣告性資訊。
② 通過服務內提供的橫幅廣告、鏈接等可以連接到其他人提供的廣告或服務。
③ 根據第2項的規定,如果連接到與公司的服務領域無關的其他人提供的廣告或服務,公司無法保證其
可靠性、穩定性等。因此,公司對會員可能遭受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然而,如果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導
致損失,或者未採取防止損失的措施,則除外。
第18條 (著作權等的歸屬)
① 公司製作的服務內所有內容的著作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
② 會員利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所獲取的資訊中,知識產權歸屬公司或提供商的資訊,在未經公司或提供
商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複製、轉載等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編輯、公佈、演出、發布、播放、製作
二次著作等方式)將該資訊用於盈利目的,以傳遞給他人。
③ 會員同意公司可以按以下方式和條件使用通過會員或其他用戶上傳或傳送的與服務內容(如角色、
圖片、音源等直接內容以及與服務相關的間接內容)相關的內容,其中包括對話文本、圖像、音頻、所
有資料和資訊(以下簡稱 "用戶內容"):
1. 對該用戶內容進行使用,以及編輯和其他變形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公開發佈、複製、演出、
傳送、分發、廣播、製作二次著作等,使用期限和地區不受限制。
2. 未經用戶事先同意,不得以交易為目的進行販賣、出借、轉讓用戶內容。
④ 就服務內未曾展示或與服務無關的用戶內容(例如一般公告欄上的帖子等,與遊戲內容無關的帖
子),除非經會員明確同意,公司在未經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使用。會員可以隨時刪除這類用戶內容,相關作品的管理和責任歸會員本人所有。
⑤ 如果公司認為會員在服務內發布或註冊的帖子違反了第10條第1項的禁止行為,公司可以在未經事
先通知的情況下刪除、移動或拒絕註冊該內容。
⑥ 如果由於公司運營的公告欄等上傳的資訊,會員的法律權益受到侵害,會員可以要求公司刪除該資
訊或刊登反駁內容。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迅速採取必要措施並通知申請人。
⑦ 本條在公司經營服務期間有效,即使會員退出後,仍然適用。
**第19條(內容的使用)**
①在服務內部以付費方式購買的內容屬於會員帳號資訊,可以在登錄該帳號的移動設備上使用。然而,
臨時會員僅能夠下載應用程序或在安裝了應用程序的設備上使用。
②如果在購買內容時另行規定了付費結算所提供內容的使用期限,則以該規定的使用期限為準。然而,
對於在第15條中斷服務的情況,對於未規定使用期限的內容,其使用期限將根據服務中斷的公告日期
來確定。
③在服務內部進行的其他內容交換,或使用過程中消耗的內容(以下簡稱 "遊戲財物"),可以通過付
費形式提供,或者根據服務的使用無償提供。在使用遊戲財物時,應優先使用免費提供的財物,但在服
務中另有指定優先順序的情況下則例外。
第20條(服務的使用限制)
① 會員不得違反第10條所規定的會員義務。如果會員出現違反行為,公司可以根據以下分類採取限制
會員使用服務、刪除相關資訊(文章、照片、影像等)以及其他限制措施。實施使用限制措施的會員的
違規情況、理由和程序將根據各個遊戲的運營政策規定。
1. 部分權限限制:限制一定時間內的聊天、遊戲資訊初始化等權限。
2. 角色使用限制:一定期間或永久限制會員角色的使用。
3. 帳戶使用限制:一定期間或永久限制會員帳戶的使用。
4. 限制會員使用:一定期間或永久限制會員使用遊戲服務。
② 在正當情況下,當公司實施使用限制措施時,公司不會對因使用限制而導致的會員損失進行賠償。
③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暫停該帳號的服務,直到完成對以下情況的調查:
1. 收到帳號被黑或被盜用的合理舉報時。
2. 懷疑該帳號涉及非法程序使用、多重帳號、車間等違法行為時。
3. 此外,因上述各項原因需要採取臨時措施時。
④ 在第3項調查結束後,對於使用付費結算提供的內容,將會員的使用時間延長到停止的時間,或者進
行相應的補償。然而,如果會員符合第3項所述的情況,則不進行此項措施。
第21條(限制使用及提出異議的理由及程序)
① 公司根據第20條第1項的使用限制措施,會考慮違反行為的內容、程度、次數、結果等各種情況,
制定運營政策。
② 公司在根據第20條第1項採取限制使用措施時,應事先通知會員以下事項,並在服務內公告。然而,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事後通知。
1. 限制使用的理由。
2. 限制使用的類型及期限。
3. 提出對限制使用的異議的方法。
③ 會員若不服從公司的使用限制措施,應在通知日起15日內,以書面、電子文件等方式向公司提交包
含不服從理由的異議申請書。
④ 公司自收到第3項規定的異議申請書之日起15日內,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等方式對會員不服從的理
由進行答覆,並採取相應措施。但如果公司無法在15天內回复,應通知會員其原因以及處理進度。
第22條(費用結算)
①對於購買內容的費用徵收和支付,原則上遵循移動通信公司或公開市場運營商等制定的政策或方法。
此外,各種結算手段的限額可能根據公司、公開市場運營商、結算企業制定的政策或政府方針進行授權
或調整。
②在進行外匯結算的內容購買金額時,由於匯率、手續費等因素,實際申請金額可能會與服務商店等標示的價格不同。
第23條(取消預約)
① 與公司簽訂內容購買相關合同的會員,從購買合同日起至內容可使用日期的最晚那一天的7天內,無
需支付手續費、違約金等負擔,可以直接取消預約。
② 在下列情況下,會員不得違反公司意願,根據第1項取消預約:
1. 購買後立即使用或適用的內容。
2. 提供額外優惠時,使用該額外優惠的內容。
3. 可視為使用開封行為或開封時存在決定效果的內容開封行為時。
4. 捆綁式銷售的部分內容被使用或適用時。
③ 公司根據第2項的規定,對於不能取消預約的內容,應在會員容易知曉的地方明確標明,並提供相關
內容的試用使用商品(允許限時使用、提供體驗用等)。如果難以提供相關內容的資訊,應提供相關內
容的資訊,以確保會員有權取消預約,除非會員符合第2項各項的取消預約限制事由。
④ 儘管有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但如果會員購買的收費內容與標示、廣告的內容不符,或合同履行內
容不同,會員可以從購買內容的日期或可使用日期的起算日起3個月內,得知該事實之日起的30天內取
消預約。
⑤ 會員取消預約時,公司可以通過公開市場運營者確認購買明細。此外,公司還可以通過會員提供的
資訊與會員聯繫,以核實其合法取消預約的理由,並要求進一步證明。
⑥ 根據第1項至第4項的規定,如取消預約,公司將及時收回會員的付費內容,並在3個工作日內退還
款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未能及時退款,將按照《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及同法施行
令第21條之3規定的延遲期限和利率計算的延遲利息支付。
⑦ 未成年人在移動設備上簽訂內容購買合同時,公司應告知在未取得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情況下,未成
年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取消合同;未成年人在未經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情況下簽訂購買合同時,未成
年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向公司取消合同。但是,未成年人在法定代表人允許的範圍內處置財產購買
內容,或未成年人以欺詐手段使他人相信自己已成年,或者有理由相信已獲得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取消合同。
⑧ 內容購買合同的當事人是否為未成年人是根據已結算的移動設備、結算執行人資訊、結算方式名稱
等進行判斷。此外,公司可要求提交證明自己是未成年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文件,以確認是否可以合法取
消合同。
第24條(退還誤繳款)
① 若發生誤繳款情況,公司將退還會員的誤繳款項。但若該誤繳款項是由會員過失引起,且公司在此
事件中無故意或過失,則會員需在合理範圍內負擔退款所需的實際費用。
② 付款結算將依照公開市場經營者所提供的結算方式進行,若在結算過程中發生誤繳款,公司將向公
開市場申請退款。但根據公開市場經營者的政策和規定,公司可能需要遵循必要的退款程序。
③ 由於應用程式下載或使用網絡服務而產生的通信費用(如通話費、數據費等)可能不包含在退款範
圍內。
④ 退款事宜將依照會員使用該服務的移動電子設備的運營商類型,以及公開市場或公司的退款政策進
行。
⑤ 若會員通過付費結算以外的方式取得內容(如免費取得、公司內部或外部合作活動取得等),則這
些內容不屬於退款對象。
⑥ 公司可能會通過會員提供的個人資訊處理誤繳款的退款事宜,並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資訊。公司應在
收到退款所需資訊後的3個工作日內進行退款。
第25條(解除合同)
① 會員欲解除使用合同時,會員可使用服務內的菜單或通過客服中心提出退出會員的申請。退出完成
後,會員的遊戲相關資訊(如分數、角色、道具、遊戲幣等)將被永久刪除,不可恢復。但刪除應用程
序或解除與合作服務的聯動不視為解除使用合同。
② 公司若發現會員違反本條款及相關運營政策中的禁止行為等重大違約情況,可在一定期限內提出敦
促,並規定停止使用服務的期限或解除使用合同。
③ 根據第1項和第2項的退款及損害賠償處理將遵循《內容使用者保護方針》的規定。
④ 公司為保護連續1年內未使用公司服務的會員(稱為「休眠帳戶」)的個人資訊,有權採取解除使用
合同、銷毀會員個人資訊等措施。在此情況下,公司將在實施措施前30天通知會員解除合同以及個人
資訊的銷毀措施。
第26條(損害賠償)
① 公司或會員違反本條款而對對方造成損害時,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在無故意或過失情況下除外。
② 在公司與特定服務提供者簽訂合作合同,向會員提供特定服務的情況下,會員需同意特定服務使用
條款。若因特定服務提供者的原因導致損害,相關損失由特定服務提供者負責。
第27條(公司的免責)
1. 如果由於通信網絡不可用、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提供服務,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2. 對於由於維修、更換服務設備、定期檢查、施工等其他原因導致的損失,公司不負責任。但如果公
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則不在此限。
3. 對於會員故意或過失導致的服務使用障礙,公司不負責。但如果會員處於不得已的情況或有正當理
由時,不在此限。
4. 關於會員發表的與服務相關的資訊和數據的可信度和準確性,除非公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
公司不承擔責任。
5. 對於會員通過服務進行的交易或糾紛,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6. 對於免費提供的服務及相關內容導致會員的損失,公司不負責。但如果公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
失情況則不在此限。
7. 公司不承擔會員未能從服務中獲得預期利益或損失預期利益的責任。
8. 對於會員的個人資訊(如經驗值、等級、裝備、遊戲幣)的損失,公司不負責。但如果公司存在主
觀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則不在此限。
9. 會員對移動設備的密碼設置功能、公開市場提供的密碼設置功能負有管理責任。公司不對第三方結
算承擔責任,除非公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
10. 對於因移動設備變更、電話號碼變更、運營體系更新、海外漫遊、通訊公司變更等造成的部分或全
部內容或功能無法使用的情況,公司不負責。但如果公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則不在此限。
11. 如果會員刪除了從公司處獲得的內容和個人資訊,公司將不負責。但如果公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
過失情況則不在此限。
12. 對於臨時會員使用服務所產生的損失,公司不負責。但如果公司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則不
在此限。
第28條(會員通知)
1. 公司通知會員時可以使用會員的電子郵件地址、電子留言、服務內的紙條、LMS/SMS等方式。
2. 公司通知全體會員時,可以在遊戲服務內部發布持續7天以上的公告或通過彈出窗口等方式進行通知,
取代第1項的通知方式。
第29條(審判權與準據法)
1. 本條款的解釋和適用遵循大韓民國的法律。如果公司與會員之間發生爭議需要提起訴訟,應根據法
律程序提交給相應的法院。
第30條(會員的投訴處理及糾紛解決)
1. 公司應該考慮到會員的便利,在遊戲服務內部或相關頁面提供發表意見和不滿的方法。公司應該配
備足夠的人力來處理會員的意見和不滿。
2. 如果公司認為會員提出的意見和不滿是正當且客觀的,應在合理的時間內迅速處理。如果處理需要
較長時間,公司應在遊戲服務內部通知會員處理所需時間的原因和計劃,或者按照第28條第1項的規定
進行通知。
3. 如果公司與會員之間發生爭議,可以由第三方糾紛調解機構進行調解。公司應向調解機構提供與使
用限制等相關的證據。
<附則>
本條款自2021年11月16日起生效。